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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研究

2026-06-10 15:21:43 来源:《中国民政》杂志2026年5月上刊 阅读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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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,实现从兜底保障向普惠服务转型,是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》等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,也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从养育型向“养治教康社”一体化综合服务转变的必然路径。近年来,湖北省宜昌市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,拓展服务范围,提升专业能力,在“开门办院”实践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本文系统梳理宜昌市的实践经验,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,提出针对性建议,旨在为构建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提供参考。

    

从四方面推动“开门办院”

  优化职能定位,推动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双拓展。一是实现从单一养育向综合服务转变。推进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,打破传统的生活照料模式,构建养护标准化、医疗优质化、康复专业化、教育特色化、安置社会化、社工导向化一体服务体系,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全周期、全方位关怀。二是延伸服务半径。依托区域儿童福利指导中心,向社会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重残重病儿童及其家庭,提供技术指导、康复医疗、资源链接等外部支持,扩大服务覆盖面。三是拓展服务对象。在收养孤儿、弃婴基础上,逐步依法接收各县(市、区)经评估需临时庇护或长期安置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群体,让更多儿童享受到专业照护。

  创新服务模式,以专业化驱动高质量发展。一是强化党建引领。以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为核心,成立书记工作室暨全市事业单位创新实践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劳模创新工作室,构建包含党支部、服务工作室、红领服务队的“宜童成长”工作体系,推动党员、社工与孤残儿童“结亲连心”,提升服务温度。二是打造区域示范载体。顺应孤弃儿童减少、残疾程度加重、困境儿童需求增加的新形势,2022年全面实现集中养育,并投资1.8亿元建设宜昌市儿童福利中心,着力打造设施完备、功能完善、专业突出、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区域性机构,探索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。三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。建立健全“学习+培训+实操”业务骨干培养机制,深化与高校、医院、专业社会组织的合作,引入医疗、康复、社工等专业人才。目前,全市机构已培养民政部技能大师1人,省、市技术能手3人,省、市级劳动模范2人,核心服务能力得到提升。

  加强规范与信息化建设,筑牢标准化基础。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。依据《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》、《湖北省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评估细则》,制定涵盖安全管理、养育照料、医疗康复、教育、档案、社工服务、财务、后勤等领域的82项内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,实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。二是落地国家和行业标准。开展“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”质量提升行动,推动硬件设施、人员配备、服务流程标准化。参与研制国家行业标准1个、省级地方标准1个,牵头编制省级地方标准2个。其中,参与编制的《儿童福利机构消毒隔离技术规范》经民政部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,并于2024年10月正式实施。三是推进信息化应用。全面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,实现儿童信息动态更新、补贴精准发放、档案数字化管理,有效提升基础管理效率。

  深化资源链接,激活社会参与动能。一是引入慈善资源。对接慈善总会、爱心企业,开展“慈善一日捐”、“爱心驿站”、“宜善行”、“腾讯公益”、“全省联动”五大项目,争取资金、物资与专业服务支持,发挥慈善力量补充作用。二是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。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,吸引高校、社区志愿者参与儿童日常陪伴、课业辅导、兴趣活动,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。三是促进社会组织协同。每年投入50万元资金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、康复机构,弥补儿童福利机构专业短板,提升服务专业性。

    

“开门办院”面临的五方面挑战

  政策支撑体系有待健全。目前,国家层面尚未出台“开门办院”专项配套制度,服务向社会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重残重病儿童等特殊群体延伸的边界、标准、流程不够明确。同时,服务收费、志愿服务管理等配套规范尚不完善,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。

  资源保障机制尚不均衡。儿童福利机构运行主要依赖地方财政,随着普惠性服务拓展,设施更新、设备购置、服务供给等刚性需求不断增长,资金保障压力较大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,医生、康复师、特教老师、社工、心理咨询师等岗位存在人才数量不足、流动性较高、职业晋升通道不畅等问题。社会资源链接缺乏长效机制,慈善捐赠、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覆盖面有限,“财政为主、社会补充”的多元保障格局有待形成。

  专业服务精准度需进一步提高。针对重残重病、精神行为问题等特殊儿童群体,儿童福利机构的评估、干预、治疗能力有待加强,“一人一策”个性化服务的深度和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。机构内医疗康复、特殊教育资源相对不足,对儿童社会适应能力培养、生涯规划、离院后跟踪支持等“发展性需求”关注不足,全周期、全链条服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。

  数智赋能水平有待提升。儿童福利数智化平台建设相对滞后,数据收集、分析、利用能力有限,在儿童精准服务、档案管理、安全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不高,难以完全适应“开门办院”后服务对象增多、服务场景复杂的新需求。

  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。“开门办院”带来服务对象多元化、服务场景社会化,舆论舆情、传染病防控、意外伤害、隐私泄露等风险有所增加,机构的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预案需要进一步健全。社会力量参与的准入、管理、考核机制有待完善,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性、质量一致性需加强。创新实践容错机制尚未建立,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构开展普惠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
以系统思维推进高质量发展

  面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,应以系统思维、综合施策破解困境,持续完善制度设计,创新保障机制,深化专业服务,加快数智赋能,筑牢风险防线,推动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走深走实。

  强化制度设计,健全政策制度体系。一是明确功能定位与服务边界。建议出台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专项实施意见,推动机构从集中养育向“兜底保障+普惠服务”转型,明确服务对象范围以及生活照料、残疾康复、特殊教育、喘息服务、家庭监护指导等核心服务内容,统一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。二是完善配套政策规范。制定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,明确普惠性服务的指导性定价和公益服务的边界范围。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的管理规范,明确慈善捐赠、政府购买服务、志愿服务的准入条件、服务要求和考核机制。建立基层创新实践容错机制,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化服务模式。三是推动跨部门协同。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功能整合、资源统筹和创新转型,打造区域性示范中心,适应服务对象拓展、服务内容升级需求。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,打破政策壁垒,推动医疗、康复、教育等资源向儿童福利机构倾斜,实现跨部门资源共享、业务协同。

  创新保障机制,构建多元资源支撑体系。一是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。将“开门办院”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,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。设立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基金,广泛动员慈善组织、爱心企业、社会人士参与专项募捐、定向捐赠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,重点购买医疗康复、特殊教育、社工服务等专业服务。二是打造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。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柔性方式引才,优化医护、康复、特教、社工等专业人才比例。深化与高校、专业社会组织、医疗机构的合作,设立实践教学基地,开展学习、培训、实操一体化培养,提升人才专业素养。优化人才职业晋升通道,保障合理福利待遇,增强人才队伍的稳定性。

  深化服务内涵,提升精准服务水平。一是推行闭环式个性化精准服务。针对重残重病等特殊儿童,建立“入院评估—需求分析方案制定服务实施效果评估”闭环管理体系,为每名儿童定制差异化服务方案,实现“一人一策”精细化管理。二是构建“医康教社”深度融合机制。加强与教育、卫生健康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,共建联合办学办医体系,与高水平医院、康复中心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紧密型医联体、康联体、教联体,实现资源共享、技术下沉、双向转诊。强化儿童生活技能、社会交往、职业体验培养,建立离院儿童跟踪支持机制,完善从入院到离院的全周期服务链条。三是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。对标民政部《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,补齐养育照料、医疗救治、康复护理、特殊教育等领域标准短板。完善儿童入院、在院、离院全流程规范,健全养育、治疗、教育、康复、社会工作全领域标准体系。针对机构内脑瘫、唐氏综合征、孤独症等儿童,建立专项服务规范,提升特色康复能力。

  推进数智赋能,构建智慧管理服务体系。一是绘制儿童福利网络体系分布图。建立巡查探访机制,运用《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》、《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干预服务规范》两项省级标准,通过看环境、问需求、查保障、核情况、定类型、宣政策“六步探访法”摸排评估,并依托城市大脑数据底座,精准掌握困境儿童底数,为“开门办院”提供数据支撑。二是搭建全链条个案管理信息平台。依托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服务体系,积极链接困境儿童保护个案管理系统,实现个案发现、评估、处置、反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,提升响应效率。三是建设智慧档案与数字化服务场景。开展儿童福利档案标准化提升行动,规范入院、养育、教育、医疗、康复、出院等档案收集整理,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。在儿童福利机构公共区域和服务场所安装智能监控、消防预警等系统,构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三重安全防线,保障儿童人身安全。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困境儿童健康需求预测分析,为政策制定和服务优化提供数据支撑。

  健全防控体系,保障安全有序开放发展。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。制定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风险防控指南,建立意外伤害、隐私泄露、服务纠纷、安全生产等风险预警、处置、善后机制,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。加强儿童隐私保护,建立信息保密制度,明确数据收集、使用、共享的边界,防止儿童个人信息泄露。二是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管理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的准入、考核、退出机制,对参与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和资质审核,明确服务职责和服务标准。建立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,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,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、资金支持等挂钩,保障服务质量。


  原标题:儿童福利机构“开门办院”研究——以湖北省宜昌市为例

  来源:《中国民政》杂志2026年5月上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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